教育传播普及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:
(一)制定普及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计划并负责实施;
(二)组织编写儒学普及读物,负责编报儒学普及工作情况资料;
(三)负责“儒学普及工作座谈会”的有关工作;
(四)组织海内外儒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修培训工作;
(五)推进儒学进乡村,进社会,进学校;
(六)参与普及工作合作院校的相关事务;
(七)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